為什么那么多東莞飯堂承包公司會實行留樣制度?相信很多不接觸食品安全的人不知道,東莞有資質的飯堂承包公司都會在每頓飯銷售前都需要保留食品樣品。這是根據《生產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東莞市各食堂包工頭均應實行食品留樣制度。

一、到底什么是飯堂承包飯菜留樣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種食品,應有專人負責留樣,并做好記錄和簽字。
(2)按規定每餐至少保留100克食品樣品,并將其放置在滅菌的密封容器中。
(3)取樣后應立即將樣品食品存放在良好的食品蓋中,以避免污染。
(4)樣品食品冷卻后,用保鮮膜密封,并在外面貼上標簽,注明日期、時間、品名、餐號和樣品架。
(5)將貼有標簽的食品樣品存放在恒溫冰箱中,以保持冷藏。
(6)對每頓飯的每一份食品樣品做好記錄,包括食品樣品來源、食品名稱、樣品保存時間、樣品形狀的目視檢查等,以備檢查。
(7)樣品食品保存72小時。如無異常,食客可對樣品食品進行處理;如有異常,應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檢驗。
(8)食品樣品冰箱是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樣品食品無關的物品。
(9)衛生監督組和監測管理員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發現留樣不符合要求的,將以失職罪處罰義務人。